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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听证,是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拥有的,一项非常重要,但又容易被忽视的权利。听证,指的是行政机关在作出有关行政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听证是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重要法律程序。
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征地拆迁过程中进行听证的,应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依照本规定具体办理听证事务的法制工作机构为听证机构;但实施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可以由其经办机构作为听证机构。本规定所称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
依据《行政许可法》及《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之相关条款,征地补偿与安置方案听证程序如下: 1.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其他利益方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持有异议或申请听证会,应于公告日起十日内向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2.市、县级土
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房屋征收、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财政、信访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
征地拆迁利用听证有效维权,可以要求有关部门举行听证,维护自身利益。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两个代理人。对于调查人员提出的违法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质证。主管部门应当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进行听证的,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根据本规定具体处理听证事务的法制工作机构是听证机构,但实施需要政府批准的事项可以由其经营机构作
征地拆迁需要听证程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
房屋拆迁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拆迁主体要明确 在正式拆迁之前,必须弄清楚拆迁的行政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一般有权实施征地拆迁。实践中,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村委会等自治组织实施征地拆迁,一般不具有合法性; 2、拆迁文件的行政决定 征地拆迁是否
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要分具体情况: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必须满5年之后才可以上市交
有土地使用证拆迁的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具体情况如下: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