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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一般公司在设立时已经无需事先实缴资本,只需认缴资本即可。《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
注册公司的资金不需要实缴,目前我国对公司法进行了修订,将注册公司出资的方式从实缴修改成认缴,股东认缴出资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出资就行,不需要实缴。
注册公司除使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之外,不需要实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注册资本的规定我国实行认缴制,大部分的公司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
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不需要实缴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8日决定,对《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这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方面。 第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公司注册资金没有实缴一般可以注销,在注销前需完成法律规定的清算程序,将公司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因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该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
1、金融公司注册资金需要实缴,大部分的发起设立的公司都是实行认缴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增加或者是减少注册资本是需要经过股东会或者是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的。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
注册资金实缴是指,要求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按规定期限实缴到位,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文件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而注册资金认缴是指,登记机关只登记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额由公司股东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
注册资金一般指的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或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资产货币化后的总额体现,不存在减资的说法。减资指的是公司减少其注册资本的行为,即减少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从而降低股东的出资责任。 减资的具体程序如下: 1、董事会编制减资方案并提交给股东会或
公司注册资本在依照法定程序下可以减少。其具体流程如下: 1、经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决议内容包括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2、修改公司章程。因为注册资本是公司章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