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对于胁迫和欺诈订立的合同该如何处理
对于胁迫和欺诈订立的合同该如何处理

对于胁迫和欺诈订立的合同该如何处理

2021-02-28 140
普法内容
处理胁迫和欺诈合同的方式是: 1、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2、被欺诈的,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撤销; 3、被胁迫的,应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撤销。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受欺诈胁迫订立的遗嘱如何取证
    受欺诈胁迫订立的遗嘱如何取证

    受欺诈胁迫订立的遗嘱取证可以收集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

    2024-05-23 21
  • 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的后果一般是什么
    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的后果一般是什么

    关于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受害人认为合同继续有效对其有利的,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在确认合同有效的情况下责令欺诈胁迫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受害人认为合同继续有效对其不利的,可以请求法院和仲裁机关撤销该合同,合同被撤销后发生无效的后果。 欺诈行为,

    2021-02-08 21
  • 被迫签订有欺诈性合同如何处理
    被迫签订有欺诈性合同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他人威胁签订具有欺诈性合同的,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并且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021-04-09 101
专业问答更多>>
  • 受欺诈和胁迫签订保证合同

    根据合同法关于可撤销合同的规定,保证人在签订保证合同时并非自愿,而是受到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可免除保证责任。债权私自转让

    2022-10-25 15,340
  • “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可撤销吗

    1、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

    2022-06-25 15,340
  • 我想咨询下对于受欺诈胁迫订立的遗嘱如何取证

    受欺诈胁迫订立的遗嘱取证可以收集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

    2024-09-20 15,340
  • 该如何处理被迫签订有欺诈性合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他人威胁签订具有欺诈性合同的,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并且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023-08-0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欺诈和胁迫的区别 01:01
    欺诈和胁迫的区别

    欺诈和胁迫,一般有以下的四个区别,具体如下: 1、受胁迫者是出于恐惧而被迫订立合同,而受欺诈者表面上是自愿订立合同; 2、受胁迫的内容不可能构成合同的条款,而受欺诈的内容则相反; 3、胁迫只能是积极的行为,而欺诈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也可以是

    2,980 15,340
  • 合同订立和成立的区别 01:11
    合同订立和成立的区别

    合同订立和合同成立二者的区别在于: 合同成立是一个结果,按照法律规定成立的合同,成立就立刻生效了。 合同订立则是一份合同能够成立的前提,而合同订立并不会使合同成立。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即合同成立。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合同不成立,即当事人

    1,405 15,340
  • 个人借款的合同如何订立 01:09
    个人借款的合同如何订立

    个人借款的合同的订立如下: 1、根据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为保证出借人的借款能顺利收回,正规的借条应包含如下内容:借款人姓名加身份证号码能印证出借款人的唯一性;出借人;借款金额;出借用途;写明借

    410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