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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 其余的不属于工伤,因为职工患有心脏病属于个人原因,并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职业病范围。 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的,在伤害发生的48小时内,都属于工伤的赔偿范围内。
劳动者下班回家突发心脏病死亡,一般不能得到工伤赔偿。该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才能视同工伤,依法去申请工伤赔偿。
突发心脏病死亡,属于因病死亡。意外死亡,是指非人为故意的暴力造成的伤亡事件,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引起的死亡。心脏病是一类比较常见的循环系统疾病,突发心脏病死亡的,不是意外死亡,属于因病死亡。
日前,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多方协调,做细思想工作,使一起对立情绪较大的行政案件妥善得到解决,死者家属与用工方握手言和,取得了较好效果。原告A之夫系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职工,在下班回家途中,突发心脏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则在下班途中心脏病突发死亡,只要未被认定为职业病导致,就难以认定为工伤。附《工伤保险条例
心脏病与当事人的工作没有直接的关系,而且发病如果不是在上下班的途中或者工作当中,就不能认定为。单位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偿,原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给和抚恤救济费。综上,享受非因工伤亡待遇是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对当
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突发意外死亡,那么可以算是工伤,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来赔偿,但是需要满足是在上班期间其实因为疾病原因,并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可以认定是为工伤。公司需要赔偿丧葬费,以及亲人的体恤费,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十级伤残享受的待遇,具体情况如下: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
并不是有心脏病就不能够抚养孩子了,患有心脏病也是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如果能够证明心脏病本身并不严重,也并没有导致无法照顾孩子的,同时还具有一定的抚养能力,经济能力,那么也是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是由母亲来抚养,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