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登记结婚需要的材料有: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无配偶证明。 4、无血亲关系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
房产在还完抵押贷之后,可以从抵押权人(一般是银行)那里取回房产他项权证,房主应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抵押手续,房产房产他项权证被收回,同时在房产本上注明抵押已解除(《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八
最新离婚证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1、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3、其他材料。
补办《结婚证》不同于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要查明、核实是否自愿等相关情况,而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补领结婚证需要哪些材料: 1、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2、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1)
双方协商去县城民政局婚姻办事处,协商不成去当地法院诉讼解决。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
准生证明一般是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
社保卡补办需要的材料有: 1、社会保障卡如果丢失或损坏,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挂手续并申请补办。打印一份《当地市社会保障卡补发领取单》,若委托人办理的,需要准备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明; 2、挂失后,须本人持
特种经营许可证办理如下:特种经营许可证在公安机关办理。应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申请单位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2、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3、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