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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统称为“视听资料”。 又称声像资料或直感资料,一般以音响、图像等方式记录有知识的载体。视听资料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 ①视觉资料,也称无声录像资料,
视听资料证据包括以下内容: 1、录像证据 录像证据是指运用摄像机将事物发生、发展、运动、变化的客观真实情况原本地记录下来,然后经过播放、重新显示原始形象,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录像证据具有生动形象的内容,有连续运动着的人物和变化着的背景,
“电子数据”是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证据中新增的证据种类,旧版民诉法中没有“电子数据”这种证据。 1.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它包括录相带、录音片、传真资料、电影胶卷、
证书是指能够以其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文字、图案等资料。如合同、账簿、同案人之间有联系犯罪内容的信件等。视听资料是指包含与案件相关的视频和录音材料。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将计算机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证据归入“视听资料”类证据。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
离婚证据中视听资料的定性和范围视听资料: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注册资本,通常是合营投资方承诺一定会缴纳的出资额或者是合营投资各方已经缴纳的总和。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合营企业在成立之前,必须要在合营企业的合同以及章程中明确说明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投资方的出资金额、比例、利润分配形式及比例和亏损需要承
有价证券也被称为代替性证券,是指具有一定价格和代表某种所有权或债权的凭证。最典型的就是股票和债券。比如,股票是向股份公司投资入股的凭证。有价证券就是代表公司资产所有权或债权的法律证书,即代表一种经济权利。相应的有价证券的持有者,也要承担一定
如果一方赌博的话可以提交相关的证据。例如,像第一类是亲人朋友的一些证人证言,证明对方确实存在在赌博行为而且屡教不改;第二个是与赌博这一方的一些通话记录,证明对方确实存在这样的一个赌博的恶劣行为;第三是赌博这一方签署的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说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