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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
人民法院会对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的行为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失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有: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其他法定立案情形。
根据刑法修正案第八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认定此类案件的性质时,要注意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收
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裁定失职罪、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执行判决;致
执行判决.判决失职罪是指司法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责任或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当事人或其他人利益受到严重损失的行为。涉嫌以下情况之一
行为人构成执行失职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给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司法人员。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照法律规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从而导致当事人或者其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的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是不正确地履行职责,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该罪的量刑标准有: 1、犯玩忽职守罪的一般
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量刑标准如下: 1、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较轻微,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是指由于过失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