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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 1.土地公有原则; 2.土地有偿使用原则; 3.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4.房地产综合开发原则; 5.城镇住房商品化原则; 6.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效,主要内容是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1.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者的资格问题;2.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问题;3.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问题;4.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问题;5.关于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合作建房问题;6.关于商品房的预售问题;7.关于预售商品房的转让问题;8.
1、土地公有原则,我国人的土地,除同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国家可以依法征用集体土地,一经征用即转化为全民所有。2、土地有偿使用原则,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有偿使用
征地单位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将征地补偿费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户;经被征地农户同意,也可以与被征地农户约定分期支付征地补偿费。征收或者征用农村土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征地手续并及时足额支付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 (1)除划拨土地以外,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2)土地使用权出让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全文内容包括总则,房地产开发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划拨,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一般规定(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法律责任章,附则
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1、业主的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决策和实施阶段的各个环节,也即从编制项目建议书开始,经可行性研究、设计和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投产使用的全过程管理; 2、工程建设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在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情况下,业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享有对公司经营管理等重要情况或信息真实了解和掌握的权利,是股东依法行使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基础性权利。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隐名股东想要从公司外部进入公司内部直接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应参照《公司
城管抢东西行为犯法。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先向小贩出示证件,如果没有出示证件就强行没收。可以视其抢劫,是违法的。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城管有没收私人财产的权利。城管人员暂扣物品的,应依法出具暂扣物品告知书。城管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