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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否一定要签订合同呢?部分劳动者对于试用期合同并不重视,觉得通过试用期后签订的劳动合同才是最重要的,试用期合同可有可无。其实不然,对每个劳动者来说,试用期合同的签订是很有必要的。 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
实际上,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
签了合同试用期辞职的,一般三天后可以走,法律规定试用期要提前三天通知了公司,并把工作交接好,即使公司不让走,员工也可以离职,公司也应该支付试用期应得的工资。如果在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不让走,可以向劳动
1、他们的法律依据是:在试用期内辞职,应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而你在离职的时候,没通知他们; 2、你应该回去一趟,口头交待一下,或办理一下交接方面的手续等。否则,如果涉及到行业竞业限制的话,你将说不
辞职是劳动者应有的权利,并不违反任何法律,因此不是违法行为。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法律规定的行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
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约定的合同期限是三年的,则试用期的时间最长不可超过六个月,且试用期的时间应该要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同时,同一个用人单位与同一位劳动者,只可以约定一次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
签了劳务合同想辞职,可以直接走。劳务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的劳动者与用工者之间,形成的不是劳动关系,也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调整,而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务合同相对于劳动合同,较为自由,不仅体现在用工上,在辞职上
试用期是需要签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代表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应当签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如果合同只约定了试用期的,合同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