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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产生大额财产原则上属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仅两种情况属个人财产,一是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转化而成为现在财产,且此财产在个人名下,二是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除此之外所有情况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产生财
并不符合事实情况。倘若在婚后购买的房产以其父母的名义进行登记,这实际上表示了对父母进行的馈赠。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便不再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若父母仅承担了房屋价格的一部分费用,剩余部分款项则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出资的父
离婚房子有男方父母名字的分割方法: 1、若是只有男方父母名字的,房产归男方父母所有,不能分割; 2、若是有男方父母名字也有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双方只能分割其中属于夫妻双方的那一部分。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父母买房属于父母的产权,如果父母同意写你的名字,那是父母的意愿,可以写,如果男方父母有公证属于男方产权,那么你写名字也没有意义。一旦出现婚姻裂痕,分割也是和你无关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
1、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应认定为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赠与,但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应代表女方也为受赠人,登记不动产所有权时,女方有权依据赠与人的要求加
女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首先,女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属于女方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就包括了婚前财产。因此,婚前就已经拥有的房子,与另一方无关,在离婚的
首先,该房产如果是夫妻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并且登记于其一方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配,配偶也无权请求分割。 其次,该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或者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该房产也属于夫
父母出钱买的房在离婚时要如何分割,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房产是在子女婚后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的,房子也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实质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个人赠与;2、结婚后,男女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无论是登记在夫妻一人还是二人的名下,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