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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征用集体土地,《土地管理法》规定了严格的批准权限。省辖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由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征用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土地,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由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一、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军事设施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用地,应当报国务院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
土地征地报批前程序是: 1.征地告知,以征地告知书的形式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2.征地调查确认,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3.组织征地听证,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
具体操作步骤:(1)测量界(在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处理)用地单位委托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进行测量界,确定用地范围和面积。(二)调整规划(到县国土局办理)对于已确定用地范围的用地项目由国土局进行用地规划审核
1.发布征地通告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2.征询村民意见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
征地是对被征地农民直接权益的处分。因此,在征地过程中必须保证被征地农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听证权。 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行了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依法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市或县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用土
城中村土地征收程序主要有: 1、张贴征地公告; 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作出征地批准文件并下发给征收土地的市、县级政府之后,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地公告,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地所在村。公告内容应当包括:“(1)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要收养儿童的,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如下:1、首先,要准备好以下材料: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婚姻状况、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本人有无子女或者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
企业办理增资流程是以下五点; 1、开立股东会,通过股东决议; 2、开立验资账户; 3、增资资本进账征询; 4、出具增资验资报告,提交市场监督管理局; 5、增资验资户的销户转入基本账户。 增资需要的资料是以下五点: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