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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继承人范围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继承人范围是什么

2020-10-16 166
普法内容
1.接受国家交付的用于一年生农作物种植、用于水产养殖的农业土地的公民;2.接受国家交付的用于种植多年生农作物的土地、用于种植林木的土地、宅基地的公民、家庭户成员;3.有权使用他人依照本法典和土地法的规定向自己转移土地使用权土地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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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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