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一)对于公租房应首先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保证其继续承租的权利; (二)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女方,让女方继续承租; (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四)照顾无过错一方。 (五)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后公房可以协商一致共同承租,二者对于房屋并没有所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分割首先应当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
(一)对于公租房应首先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保证其继续承租的权利; (二)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女方,让女方继续承租; (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四)照顾无过错一方。 (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2)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
(一)对于公租房应首先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保证其继续承租的权利; (二)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女方,让女方继续承租; (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四)照顾无过错一方。 (五)法律依据:
夫妻过户房产如全款购买则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申请即可;如贷款购买则需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的贷款银行同意后,双方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以赠与的方式,补交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即可办理过户。如果取得房产
如果夫妻在结婚前,没有约定实行财产分别所有制,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继承的房子,当然属于夫妻共同拥有。也就是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权享有所有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有效婚姻期间,夫或妻一方继承或者赠与
夫妻的共有房产,除非存在法定情况或者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一般来说,都不可以在婚内进行分割。但是在离婚的时候,就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共有财产房产,主要遵循以下的原则:1、尽量保护没有过错一方以及子女一方,比如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可以判决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