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民法典规定合同用邮件方式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合同用邮件方式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合同用邮件方式有效吗

2021-01-14 175
普法内容
《民法典》规定合同用邮件的方式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民法有关通过邮件形式的合同有效吗
    民法有关通过邮件形式的合同有效吗

    合同用邮件方式有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021-04-07 163
  • 问一下合同用邮件方式有没有效呀
    问一下合同用邮件方式有没有效呀

    合同用邮件方式有效。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其中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其中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因此,合同用邮件的方式签订是有效的。

    2021-10-11 14
  • 合同邮件有效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合同邮件有效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有效。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电子邮件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可以视为书面形式。

    2024-05-09 7
专业问答更多>>
  • 合同用邮件方式是否有效,有没有法律规定

    合同用邮件方式有效。邮件属于电子合同的一种,使用邮件签订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认可对方的邮箱地址,在邮件中能够证明合同的内容真实有效。

    2023-09-02 15,340
  • 合同用邮件方式是否有效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用邮件方式有效。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其中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其中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因此,合同用邮件的方式签订是有效

    2023-10-23 15,340
  • 民法典规定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一)追认,合同生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若想使合同具有效力,要经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在没有经过追认前,该合同虽然成立,但是并没有实际生效。 所谓追认是指

    2023-07-21 15,340
  • 民法典规定确定合同价款有几种方式?

    合同,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即《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二十三条规定。 (2)可调价格合同,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价款。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2024-08-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民法典1042条规定有哪些 02:10
    民法典1042条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1042条主要是关于几类法律所禁止的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以及借婚姻索取财物。其中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强迫其缔结婚姻;买卖婚姻则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

    4,477 15,340
  • 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有哪些规定 01:20
    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有哪些规定

    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主要是合同法第52条到第59条。其中,合同法第52条以及第53条主要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包括了以下情形:1、一方实施欺诈、胁迫的行为,从而订立合同,同时损害了国家利

    6,755 15,340
  • 民法典居住权规定有哪些 01:21
    民法典居住权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是指,当事人对他人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首先,居住权的设立需要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该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住宅的具体位置、居住的条件和相关要求、居住权持续的期限以及产生争议时的解决

    6,927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