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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指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符合紧急避险条件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民法典》有关紧急避险的规定为: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民法总则》关于紧急避险的规定如下: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的,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1、起因条件。 2
紧急避险是这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
在日常生活中,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作出相应的赔偿。但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在紧急情况发生时为了降低该紧急情况所带来的损害而采取了紧急救助与紧急避险的行为,这些行为有可能会造成对财产的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情况确定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明确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因此,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应当由引起险情
紧急避险,属于违法阻却事由之一,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来说,只有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行为人才成立紧急避险:1、行为人紧急避险的目的是使得公共利益、本人合法权益、他人合法权益不受到危险损害;2、现场存在一个正在发生的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主要从以下四点进行区分: 1、两者危险来源不相同。正当防卫的危险只能是人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不是公民与生俱来、随时可使用的一种权利,只有在公民受到不法侵害时才可以行使;紧急避险的危险除了来自人的不法侵害之外,更多是来自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