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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受赠股份的股东也享有知情权。股东通过赠与方式获得股权后,依法具有股东资格,能够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股东的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等文件,也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无偿受赠的股份也享有知情权。因为受赠方在履行了必要的登记注册手续后,依法取得公司股东身份,此时受赠方就享有了相应的股东权利,而股东权利包括知情权,所以无偿受赠的股份也享有知情权。
答: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
世界各国公司法的立法中并没有“股东知情权”这个名词,它是对一组股东权利集合、抽象之后的理论概念。关于股东知情权的性质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1、能赠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2、赠与公司股份的,需要进行股权变更登记;而且如果是赠与公司股东以外的人的,在赠与之前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知情权约定排除是不可以的。
有户无房不能享受拆迁安置。理由如下:农村有房无户口,应认定没有该村的村民资格,因此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即不能享受到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比如家庭承包土地分配待遇、房屋拆迁时的安置补助待遇。 征收土地应当给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普通股东主要享有的权利包括下面几点: 1、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基于股票的持有,股东当然享有股东权,股东权包括很多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可以凭借股东身份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可以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行使
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下列三种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1、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记名股票,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3、股东以直接交付的方式转让无记名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