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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工伤,治疗中止后仍需继续治疗,劳动关系终止后此项费用由谁承担呢在职期间,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为职工
工伤病情复发休假规定适用于工伤休假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
烧伤鉴定的伤残等级要根据烧伤的部位和烧伤的面积来进行鉴定。 一、烧伤最低十级伤残的标准包括: 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50px2; 全身瘢痕面积<5%,但≥1%; 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
按原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旧伤复发,是指工伤职工原遭受事故伤害的伤情复发,应按原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书确定。因为工伤引发其他部位伤害,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旧伤复发进行治疗,由治疗工伤协议医
劳动者因工受伤后,做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工伤复发的,可以继续治疗。 1、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属于工伤。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发生工伤一年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可以。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法条链接:《工伤保险条例》 1、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按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计算的,
工伤骨折是否可以评定伤残等级,应当根据治疗后的情况进行确定。法律明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骨折而存在残疾,或者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评定等伤残等级,不存在残疾或者影响劳动能力
工伤认定伤残等级共有一至十级。第一级最严重,第十级最为轻微。所以,赔偿的种类和金额也是第一级的最多,第十级的最少。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结合当事人居住地的生活水平、工伤职工的工资和个人的伤残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建议当事人先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不同于劳动能力鉴定,前者是依据人身损害标准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而后者是劳动者依据工伤标准,在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 如果遭遇人身损害,可以在出院后咨询相关人士是否能够鉴定出伤残。 如果可以,则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