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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的议事规则,需要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起草,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需要提前通知股东会议的时间,会议的地点,要记录股东到会的情况,弃权的情况,若是修改公司章程,需要2/3股东的同意才可以。
发行公司债券需要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通过。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本公司增减股本和发行任何类别股份、认股权证和其他类似证券;发行本公司债券;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公司章程的修改; 及在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的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需要盖章。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法在确认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同时,对一些特定问题的讨论等也规定了一些特别的程序,主要包括:(一)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
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有: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4、除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公司股东会决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填写变更事项)的决定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第章第条的决定,本公司与年月日召开了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会议共人参加,代表%表决权,经代表%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做出如下
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通过。2,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以(书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年月日(地点)召开股东会xxxx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主持人。决议事项如下,×××为清算组组长:出席会议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下面几种: 首先,如果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效力强制性规定的,决议无效。效力强制性规定,指的是对违法行为的效力进行直接规定,或者引致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的
股东会任免董事决议是指,股东召开股东会,就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的事项进行表决,作出的最终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一般情况下任免董事需要召开股东会。但是如果股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赔偿责任是指,在股东会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股东可以提起决议无效之诉,法院宣告无效后,对于已经变更登记的应当撤销变更登记,同时对股东造成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决议瑕疵可以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