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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区分学生年龄,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发生伤害事故,推定学校责任;满了10周岁以上的,需要学生一方证明学校一方存在管理、教育中存在过错,否则学校和老师无责。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由打人孩子的家长承担责任,如果学校(包括老师)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过错由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有问题,建议来电免费咨询,也可来律师事务所当面免费咨询
课间打闹学生受伤,责任应该如何分担?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学校有教育看护学生的义务。如果因校方过错而导致学生受伤或死亡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于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和学校共同承担
一是看孩子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二是综合确定学校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老师不让学生上课违法。因为老师的义务就是教育学生,完成教育教学计划。不给学生上课,当然是违法行为。学生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作为国家公民的适龄儿童、少年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
老师惩罚学生抄课文犯法,要看罚抄的力度是否得当。老师让学生罚抄,如果手段程度适当的,那么一般不犯法。如果罚抄行为情节恶劣的,那么老师的罚抄行为可能会构成体罚或者变相体罚。一般情况下,体罚的行为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通常会被所在学
企业侵占学校财产的,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