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关于特别自首条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特别自首条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特别自首条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2020-01-14 240
普法内容
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如下: 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的被告人和正在报刑的罪犯。 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特别自首的条件有哪些自首立案条件和条件是什么?
    特别自首的条件有哪些自首立案条件和条件是什么?

    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主要有: 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2、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

    2020-07-18 140
  • 特别自首的意思是什么自首有什么法律条件
    特别自首的意思是什么自首有什么法律条件

    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应当是: 1、主体必须是被采取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的被告人和正在报刑的罪犯; 2、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犯罪的行为。 法律规定是《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

    2020-02-28 168
  • 法律关于交通肇事罪自首有哪些规定
    法律关于交通肇事罪自首有哪些规定

    法律关于交通肇事罪自首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构成交通肇事罪自首,一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在此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0-07-16 126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算特别自首?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有哪些?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这里的强制措施是指我国刑事诉讼

    2022-07-30 15,340
  • 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分别是什么,特别自首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般自首成立的条件为: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

    2022-03-07 15,340
  • 刑法关于自首的规定是什么?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刑法第67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第二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第一款规定的

    2022-02-14 15,340
  • 特别自首的主体主要有哪些,有哪些相关规定

    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这里的强制措施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拘传、取保侯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措施。所谓正在服刑的罪犯,是指已经人民法院判决,正

    2023-09-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的区别 01:01
    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的区别

    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是对“特别自首”的对称。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

    2,737 15,340
  • 特别自首的认定是怎样的 01:51
    特别自首的认定是怎样的

    特别自首就指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认定为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有以下两点: 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报刑的罪犯;所谓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

    929 15,340
  • 自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01:05
    自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刑法》关于自首的有关规定,针对犯罪分子在其犯罪之后,自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自己的有关罪行的,属于自首行为。通常针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司法部门可以实施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对其的处罚。其中,对于犯罪较轻的行为,可以免除对自首人员的处罚。 针

    5,519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