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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公务员滥用职权是怎么引起的?

不是公务员滥用职权是怎么引起的?

2020-12-15 69
普法内容
一般不存在滥用职权。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根据《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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