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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加班被辞退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可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双方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对于单位的加班安排劳动者可以拒绝,如果单位以此为
《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因此,用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
关于加班和上夜班问题建议双方协商,协商不了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不同意夜班不上班按旷工处理显然违法,建议向劳动部门投诉。员工有权利这样做,就是说这些是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的,但是话说回来
单位是不可以辞退您的。另外《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
如果上夜班买宵夜属于严重违纪行为(违反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宣贯至每一位员工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并无不当。反之,则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
用人单位不可以因员工不服从加班而辞退员工,员工有权利拒绝加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怀孕期间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向劳动者支付二倍赔偿金。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进行辞退的做法,是一种严重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有赔偿。 法律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此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即员工工作每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孕妇一般不能被公司辞退,但是符合下列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