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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菏泽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市或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准文件,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或国家建设征用等原因需要调整
农村宅基地老宅基证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后,才能停止使用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所以,没有去进行新的不动产登记的,旧宅基证是有效的。 农民没有宅基地证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有关政府部门申领宅基地使用权
如果你的户口属于农户且长期在该村,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第一轮承包到户时就应该分到土地,第一轮承包30年期限满后,第二轮承包时如果具备资质也应分到土地。实践中有这种情况,你原先不是该村的,中间迁过来。可能本
只能申请土地使用权。解放前的土地也归集体和国家所有。我国土地所有权只有国有和集体,没有私有,也就是个人所有。个人可以获得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权。目前,许多地方正在尝试转让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但所有权不能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发布命令公布施行)第三十条规定:“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
一、宅基地一般不得登记给城镇居民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明文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
农村宅基地确权和拆迁没有关系。房屋确权不是为了拆迁,主要保护农民利益。土地确权最终还是为了考虑广大农民的利益,承认现在所经营的土地合规合法化。宅基地确权后,真遇有拆迁的情况,这确定并登记的权限是拆迁补偿最有利的证据,是对农民权益的保护。根据
非农民使用宅基地有两种。一是政府实施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工程,组织农民建房、使用宅基地。在这种情况下,所使用的宅基地是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的,应当进行确认登记。二是1999年以前非农业居民(包括城镇居民和华侨)合法取
被继承人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因此是不可以继承的。 首先,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积极遗产(财产权利)和消极遗产(财产义务)。 其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是不得进行继承的,包括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