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标准有哪些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标准有哪些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标准有哪些

2022-05-11 797
普法内容
立即判处死刑的标准: 1、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批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两年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高级人民法院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立即执行的死刑执行程序有哪些?
    立即执行的死刑执行程序有哪些?

    如果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还要等待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下达死刑执行命令,原审法院应当在收到该命令7日内执行死刑。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024-05-27 46
  • 死刑立即执行哪些部门可以立即执行
    死刑立即执行哪些部门可以立即执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由原审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2020-07-13 357
  • 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死刑是怎么执行的
    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死刑是怎么执行的

    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没有上诉、抗诉的,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 2、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没有上诉、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2-09-29 195
专业问答更多>>
  •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又是怎样的

    一、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

    2022-03-09 15,340
  • 死刑立即执行标准死刑判决书

    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有: 1、犯罪分子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 2、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无上诉抗诉情况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3、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

    2022-11-20 15,340
  • 因为XX死刑立即执行是哪些罪才会判哪些罪判死刑立即执行

    死刑执行的方法有哪些 1、关于执行死刑的方法,《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枪决”是用枪弹射击罪犯致其死亡的执行死刑的方法,是我国长期使用的一种行刑方法;“注射”是

    2022-07-27 15,340
  • 哪些毒品犯罪会判处死刑,哪些可以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根据《刑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处被告人死刑: 1.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 2.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

    2023-03-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死刑被判立即执行是多长时间执行 00:58
    死刑被判立即执行是多长时间执行

    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

    1,556 15,340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标准 01:30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可以得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也就是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应予以立案。也就是说,负有执行义务的行为人,在涉嫌以下行为之一的,

    6,310 15,340
  •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些 00:50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些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3、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

    8,295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黄怀伟律师 黄怀伟律师

广西海狮律师事务所 |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139-7704-0621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