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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个人可以签订包工协议,签订包工协议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您的咨询表示不是特别清楚,对于合同的效力问题,一般需要考虑如下几个因素,合同签的的主体是否适格、合同约定的事项是否违法、合同的形式是否完备等等。您在咨询中提到的是劳务分包,如果是建设工程的,因为对工程的施工单位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并且对于建
工程分包可以用分公司签合同。 合同成立要件有: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建筑企业分公司经登记后,可以合法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包括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无论分公司是否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相关的民事活动,最终总公司都必须“兜底”承担责任。
需要签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建设工程要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而个人是不具有施工资质的,所以个人与个人之间签订的工程合同一般无效。 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
无效的,个人与公司签订工程分包合同通常无效。在法律面前,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因此,个人和公司可以以相同的资格签订合同。但必须提供资质的合同另论。工程分包合同承包人需要相应的资质,个
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主要从4个方面来区分:1、两者对应的主体不同。劳务分包指的是劳务分包人与总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之间发生的行为关系,而工程分包指的是总包人和专业承包人之间发生的行为关系;2、两者对象不同。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涉
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总公司可以设立法人,而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可以由总公司法人代理这类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代表可以为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是企业本身,法人代表是自然人。公司可以下设总公司和分公司,这样的公司是只有一个法人和一个
一般情况下,不是本人签订的合同,对本人来说都不能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这主要因为合同作为债权的一种,具有相对的效力,仅仅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如果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受到合同的约束。但是,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当事人应当向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