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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加名字手续及办理费用,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办理流程是: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
夫妻双方本人带好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均需原件)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即可。 当然,还有去掉配偶名字的情况。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可以添加对方为房屋产权共有人,在婚姻发生变化(如离婚)产生离婚析产时,可以将房产变更到其中一人名下。
房产证减去儿子名字要交税。如果是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父母子女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都视为买卖,要收取税,具体情况如下: 1、走分家析产的程序,写一份分家协议书(或到房管部门要一份),让儿子签字同意析产到父母名下,只需交纳手续费
没有女儿的同意,无法取掉她的名字.。你单方面无权把女儿名字去掉。如有证据证明买房时女儿确实未支付过房款,可起诉要求确认女儿不享有房屋产权。
房产证减去儿子名字要交税,具体情况如下:1、走分家析产的程序,写一份分家协议书(或到房管部门要一份),让儿子签字同意析产到父母名下,只需交纳手续费;2、走买卖过户程序,儿子是卖方,父母是买方,需要缴纳
在不考虑证据只考虑你说的事实的情况下,房子首先应作为你夫妻与公婆的共有财产,离婚时先对作为你夫妻与公婆的共有财产按份进行分割。因此要达到你的目的,只有收集相关的证据。 如果你没有相关的证据支持你的说法
按照你所说的,这个房子是十年前你姐姐对你的赠与,一般很难撤销这个赠与,也就是说,你姐姐现在的主张基本上不能成立。但是这只是根据你的说法来判断的,如果还有其他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不如,你有没有尽到给父
首先,如果购买该房产的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房产证是否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不会影响这一点。另外,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的,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对于如
写了三个人名字的房屋需要看三人间对房屋的份额是否存在约定。如果三人对房屋的份额存在约定的,那么房屋的分配按照约定进行。如果三人对房屋的份额没有约定的,那么三人对房屋享有同等的份额,即各占三分之一。 三人对房屋按份共有不意味着三人对房屋三分之
房产证上可以加名字。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可以申请以房屋赠与和房屋买卖两种方式办理。如果是赠与,当事人双方要先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办理之后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公证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加名,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后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