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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仲裁中,一裁终局是基本原则,如若对结果不服,不得上诉;但若可证裁决存在法律规定的可撤销事项,便可寻求法庭撤销仲裁结果。在此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依仲裁协议提起重审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之后,当事人再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同时,案子经仲裁审理以后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上诉,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这就是仲裁制度中的“一裁终局制”。如果一方不自觉履行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执行仲裁
1、需准备正本诉状及与被告人数相当之副本各一。 2、确认诉讼参与方主体资质文件。若人为自然人,须附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诸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提供注册资料复印,如工商营业执照或近三个月内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且原
不服劳动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即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
不服劳动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即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起诉哪个法院 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作出后,劳动者不服的,可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单位不服的,可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一裁终局案件除外;一裁终局的案件
不服仲裁院裁决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省高院提前诉讼。在司法实践中,仲裁和法院诉讼是相互排斥的。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之后,当事人再去法院提起诉讼版,权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同时,案子经仲裁审理以
劳动仲裁找劳动仲裁委员会协助解决。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
没有影响。 劳动仲裁对劳动者个人并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属于正常维权,只要申请劳动仲裁有合法、合理依据,不是恶意诉讼,那么就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和后果。 即使最终仲裁请求未得到支持,也不会对劳动者有任何惩罚。 任何公民都有拿起法
仲裁的地点如下:仲裁的法律所在地,即法律意义上的仲裁地点,也就是说仲裁需要在一定的法律框架内进行,这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概念。仲裁地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地,而仲裁机构所在地指的就是仲裁机构所在的地方。商务合同的仲裁地与仲裁机构所在地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