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借名买房协议只要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即具有法律效力。借名买房是指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购房,购房款项由购房者支付的行为。
首先法律上它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够借名买房,因此在一般的情况下,借名买房是可以的。但是由于房屋它是一个特殊的商品,他常常存在一个政策上的限购的规定,如果这个借名人本来没有具备购房资格,为了取得这个房产,而
只做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属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另外,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
在“借名合同”案件中,借名人要求确认房屋权属或要求登记名义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审判实务中一般以“借名”行为损害公共利益而不予支持。实践中,因“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案件纠纷,往往形成出
借名买房协议的法律效力本身就是一个问题。虽然最高院针对在执行中的实际出资人有过明确的批复,公司法解释中也对借名出资的效力作出了确认,但借名买房协议还是可能因违反国家法律,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而
买房子不过户只写协议的,也会有效。但是会面临很大的风险。例如:一房二卖。如果真的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那么该买房协议还是有效的,但是只能可以证明交易的存在,不能证明买房人拥有该房屋的产权。 一房二卖通常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
房屋买卖协议不存在有效期的问题。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合同就依法成立生效,然后就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步一步履行,直到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对于房屋买卖交易来说,卖方的义务是配合完成交房和过户手续,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支付房款。更多购房者关
借名买房,一般是针对自买房限购政策施行之后,部分有购房需求的人失去了原有条件的购房资格,即使可以签房屋买卖合同,却无法在房产中心进行交易过户的,在此情况下,个别购房者会采用了借名买房的方式,即用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进行购房,但购房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