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定书
(准予强制执行具有给付内容的非诉行政法律文书用)
(年度)×行执审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情况)。
××××人……(写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或者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其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情况)。
××××人……(写明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职务,或者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其基本情况)。
(上述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列项与基本情况的写法,同一审行政判决书)。
上列申请执行人以本人系执行根据确定的行政权利享有人(或“上列申请执行人以本人系执行根据确定的行政权利继受人”)、被执行人系执行根据确定的行政义务承担人(或“被执行人系执行根据确定的行政义务继受人”),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及
行政复议决定)确定的法律义务为由,于20××年××月××日向本院提供下列执行根据:一、……。请求本院予以强制执行下列内容:一、……。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传唤执行双方当事人于20××年××月××日在××××(写明听证地点)当庭公开举行了执行听证,就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执行根据的合法性等内容进行了审查。查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写明机关名称)以行政相对人×××……(写明具体行政行为确认的事实)为由,于20××年××月××日作出载明了相对人法定
行政复议申请权及行政诉讼权,并于20××年××月××日以××送达方式送达相对人×××(或“送达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的××××字[年度]第××号《……(写明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法律文书名称)》,该《……(写明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法律文书名称)》对相对人×××确定如下义务:一、……。
××××(写明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依法受理相对人×××(相对人权利义务继受人申请复议的写为:“依法受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
×××”)的行政复议申请,于20××年××月××日作出载明了相对人行政诉讼权,并于20××年××月××日以××送达方式送达相对人×××(或“送达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的××××字[年度]第××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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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复议决定书》,复议决定如下:一、??。其后,相对人×××(或“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未依法提起诉讼。若相对人及其权利义务继受人既未依法
申请行政复议亦未
提起行政诉讼,则本自然段改写为:“相对人×××(或‘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若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属于继受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决定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分别写明继受原因、继受时间、继受依据。否则不写。)相对人×××(或“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对于执行根据确定的行政法律义务至今尚未履行(或“对于执行根据确定的行政法律义务除履行??部分外,其余部分尚未履行”)。且(被执行人经合法传唤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听证的,写“被执行人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听证。”)于执行当庭听证过程中,被执行人未能提供依法应当不予执行的有效证据。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执行根据制作合法有效,依法已经发生强制执行效力。执行根据既定的
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合法权利义务应予全部实现。申请执行人×××确属执行根据确定的行政权利享有人(或“申请执行人×××确属执行根据确定的行政权利继受人”)、被执行人×××确属执行根据确定的行政法义务承担人(或“被执行人×××确属执行根据确定的行政义务继受人”)。基于被执行人对执行根据所定行政法律义务尚未履行(的部分)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请求,被执行人应负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若申请执行人在当庭听证中提出或坚持某项依法应当不予执行但可予以分离的执行请求,则加写:“同时鉴于申请执行人提出的第××项执行请求,即要求??(写明应当不予执行的请求内容),因请求内容不
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不予执行。但该不执行部分不影响对其合法请求的执行。”)依照(若申请执行人是行政主体时援引以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若申请执行人是行政行为相对人时,改为援引以下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九十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有关规定,裁定如下:
一、准予
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执行根据××××(写明行政复议机关名称)××××字[年度]第××号《
行政复议决定书》第??项,以及该复议(若行政复议全部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前句删去“第??项,以及该复议”)决定维持的具体行政行为××××(写明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机关名称)××××字[年度]第××号《??(写明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法律文书名称)》第??项。(若执行未经行政复议的依法已经发生强制执行效力的具体行政行为,则本项裁定全部改写为:“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执行根据(写明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机关名称)××××字[年度]第××号《??(写明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法律文书名称)》第??项。”)
二、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请求执行内容的第??项。(本项裁定内容仅供需要裁定准予执行申请执行人在有效执行根据确定的执行内容之外,依法提出类似加处执行罚之类的具体请求项目时使用。)
三、驳回申请执行人第??项执行内容的执行请求。(本项裁定内容仅供需驳回可分离不予执行的请求项目时使用。)
申请执行费××元,财产保全费××元(没有财产保全内容的不写)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结案时结算确定数额)均由被执行人×××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移交本院执行机构按裁定内容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0××年××月××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建议及说明:
1、建议对非诉行政执行的申请采用执行听证的形式予以审查后再作出裁定,以确保裁定的公正合法。
2、人民法院对非诉行政执行听证时,经合法传唤执行双方当事人后,申请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与听证的,裁定不予执行;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与听证的,不影响对执行申请的依法裁定。
3、对非诉行政执行应当针对申请执行人的具体请求作出裁定。
4、对非诉行政执行的裁定书应当采用拟制方式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