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不当得利与合同纠纷的区别是什么
不当得利与合同纠纷的区别是什么

不当得利与合同纠纷的区别是什么

2023-11-19 2
普法内容
1、合同纠纷是因签署、履行合同产生的纠纷,一般因违约产生。处理合同纠纷的依据是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2、不当得利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没有合同等法律依据或开始有依据后来丧失该依据(例所签订的合同被认定无效等),债务人取得了债权人的财产、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应对债权人负有返还义务。 3、在诉讼中,合同纠纷需要原告先举证证明合同关系存在、被告可举证证明其未违约等;不当得利中,原告一般只要举证对方从自己处获得利益,被告需举证证明其获得该利益的合法依据,否则要返还。不当得利与合同纠纷往往想生相惜.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不当得利与诈骗的区别,不当得利是诈骗吗
    不当得利与诈骗的区别,不当得利是诈骗吗

    关于你的问题,个人对于,不当得利与诈骗罪的区别是:诈骗罪属于刑事犯罪,是完全以欺诈的手段非法获取他人钱财;而不当得利属于民事概念,是以不违法的方式取得了他人的财产或利益。”本人认为有误诈骗罪是刑法的罪名。客观方面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

    2024-06-22 37
  • 口头赠与与不当得利的区别是哪些?
    口头赠与与不当得利的区别是哪些?

    可以撤销的合同: 1.赠与财产在转移所有权之前是可以撤销的。 2.严重侵害了赠送人和近亲属的利益。 3.抚养义务没有履行的。 4.赠与附加的义务没履行 撤销权的期限是知道撤销理由后的一年内。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合同不适

    2024-06-18 32
  • 合同纠纷与不当得利的关系是哪些,怎么解释
    合同纠纷与不当得利的关系是哪些,怎么解释

    (1)取得财产权或其他财产利益,例如所有权、用益物权、债权、担保物权、知识产权等。占有在我国虽非一种权利,但通说认为占有是一种具有财产利益性质的法律上的地位,通过占有亦可获得财产上的利益,故可因占有而成立不当得利。 (2)财产权的扩张或效力

    2024-06-06 14
专业问答更多>>
  • 合伙纠纷与合同管理不当得利的区别

    不当得利与合伙纠纷的区别如下 1、合同纠纷是因签署、履行合同产生的纠纷,一般因违约产生。处理合同纠纷的依据是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2、不当得利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没有合同等法律依据或开始有依据后来丧失

    2023-01-08 15,340
  • 赠与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否赠与都可以发生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

    2022-10-16 15,340
  • 怎么区别不当得利与侵权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 侵权、不当得利都是债的发生方式,也就是说,

    2022-11-12 15,340
  • 合同纠纷与不当得利的关系是哪些,怎么解释

    (1)取得财产权或其他财产利益,例如所有权、用益物权、债权、担保物权、知识产权等。占有在我国虽非一种权利,但通说认为占有是一种具有财产利益性质的法律上的地位,通过占有亦可获得财产上的利益,故可因占有而

    2022-07-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买卖合同纠纷与债权债务纠纷区别 01:07
    买卖合同纠纷与债权债务纠纷区别

    债权债务纠纷一般指借款合同纠纷,是以金钱债务为标的的金钱之债引发的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基于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因属于金钱之债,故不发生履行不能的情况,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果标的物灭失或毁损。则可能发生履行不能。

    835 15,340
  • 不当得利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01:41
    不当得利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不当得利的债权人是指,在债务人无法律上的原因受财产利益的情况下,利益受损害的人。不当得利方应负返还的义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当得利的构成应有四个要件:1、一方受有财产利益;2、另一方受有财产损害;3、一方受益与另一方受损之间存有因果关系;

    1,547 15,340
  • 合同诈骗和合同纠纷区别 00:57
    合同诈骗和合同纠纷区别

    合同诈骗和合同纠纷区别,今天我们简单讲讲合同诈骗罪与民事合同纠纷的区别。二者在外观上有相似之处,都是合同履行存在瑕疵、另一方受到损失等,但是两者在主观上有非常重要的区别,那就是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具有欺骗和非法占有的因素,如果一开始就是抱着欺骗

    1,131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