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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撤销公正过的合同: 1、合同具有显失公平的情况; 2、当事人对合同的重要条款有重大误解的情况; 3、合同是当事人被一方或者第三人欺诈或者被胁迫订立的情况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以下情形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
一、赠与合同的撤销情形有哪些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
赠与合同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情况下可以撤销,除此之外,受赠予的人不履行赠与合同当中约定的义务,就可以撤销。主要就是因为不符合当初赠予的目的,此时赠予人完全是可以按照《民法典》当中的规定来撤销。
在下列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财产转让前,但不得撤销的赠与除外;受赠人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受赠人有义务支持赠与人而不履行的。
撤销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情形: 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
不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是这种任意撤销权的行使受到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以下八种,具体情形为: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是指一方在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终止合同: 1、双方已经履行了债务; 2、抵销权人行使了债务的抵销权; 3、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单方面地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5、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人; 6、其他标志着合同的权利义务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