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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领域里,债的终止,亦被称为债的消灭,它是指在请况下原有的当事人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因为特定的法律事实存在被永久性地消除。导致债权债务终止的原因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债的履行,其次为债的解除,再次为债的抵消以及债的提存。须注意
1、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合同终止; 2、《民法典》本次修改的表述更加准确,将“合同的权利义务“修改为”债权债务“,其次,新增了债务人意思表示的内容。原有的条文仅突出了债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并没有兼顾到债务人的意思表示,新修订的内容充分地尊重了
以下这些债务是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
《民法典》规定债务的终止情形有: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等。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则债务消灭。
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此消灭,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也会因此消灭。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就算合同已经终止,如果合同是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结束的,这时候违约方仍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换句话说,合同的具体权利
以下情形下的债权无效: 1、依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 (1)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l赖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比如委托合同、雇佣合同; (2)基于特定的债权人行为为内容的合同权利,例如竞业禁止协议;
属于民办学校应当终止的情形有: 1、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在民办学校的章程中应包括学校终止条件; 2、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这是指民办学校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被终止的情况。民办学校被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当然就不能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