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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优先留有以下员工,与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人的员工。 2、不得裁剪以下员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孕期、产期、
企业裁员人数由企业自己决定,但达到一定人数时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根据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
一、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四种经济性裁员的情况: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
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后续工作如下: 1、清偿社会保险欠缴的数额。裁员后单位缴清欠缴的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支付拖欠被裁减人员的工资和参加医疗保险前发生的医疗费。 2、办理社会保险和人事档案的转移。
《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
公司换址应当属于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员工可与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视为合同变更,但由此增加的员工损失,可要求公司补偿。如果员工因此不与单位再续劳动关系,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其标准为:满一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
企业法人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的,按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企业裁员的经济补偿分为三种,分别是企业规模裁员的经济补偿,企业个别裁员的经济补偿和企业员工协商一致裁员的经济补偿。对于企业规模裁员的经济补偿,它的流程是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给员工的经济补偿是员工的工作年限和月平均工资的乘积。企业
总经理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内容有: 1、总经理向公司的董事会负责,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将完成情况及时汇报给董事会; 2、负责宣导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 3、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并实施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