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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提出执行担保,留置物孳息的收取权是谁

应该如何提出执行担保,留置物孳息的收取权是谁

2024-05-28 6
普法内容
1、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2、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置权人在占有留置物期间,对留置物所生之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有权收取。这种孳息收取权系基于留置权效力产生的,而非基于占有的效力。《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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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7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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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孳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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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15 15
  • 留置物的孳息的所有权
    留置物的孳息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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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7 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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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置权人可以取得被留置物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留置该动产并且优先受偿的权利。

    2022-11-15 15,340
  • 动产质押是否必须先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权人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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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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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置权人在占有留置财产期间,有权收取留置财产所产生的孳息。这主要是因为留置权人占有留置财产并负有保管义务,由其收取孳息较为适当,而且留置权人收取的孳息也是用于抵充债权,对于债务人也无不利。这里的孳息包

    2022-10-23 15,340
  • 留置权如何取得,应该如何处理

    留置权的取得要求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关。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

    2023-09-2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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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物的孳息的归质权人。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所以质押期间孳息的所有权归质权人所有。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孳息可以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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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物权如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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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费收取标准如下:不同地区之间的担保费用的收取标准是不一样的,不同担保机构的收费标准也各不相同。但是担保费用的收取标准一般根据以下几条确定:1、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2、被担保人的经济资产状况:3、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4、被担保人的信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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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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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2004-7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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