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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子女罪的认定

遗弃子女罪的认定

2020-01-25 156
普法内容
遗弃子女的认定可由公安机关认定,对遗弃子女的,可以给予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并且行为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情节恶劣的,可构成遗弃罪,需要被扶养人提起自诉,由人民法院来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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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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