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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并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因为子公司是独立的,所以公司名称上不用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过以下程序: 1、发起人发起并签订设立协议; 2、起草章程,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4、设立审批; 5、交出资; 6、建立公司的组织机构; 7、申请设立登记; 股东认可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
设立公司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企业名称预核准(工商管理局)。需要资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
有限公司设立程序: 注册有限公司的程序主要包括公司名称核名、开户验资、办理工商登记、刻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办理税务登记。 以注册北京有限公司的程序为例,注册有限公司的程序主要包括如下; 一、有限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人事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
公司增资也就是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从公司这个角度来讲,公司对外承担的责任会更大;从公司发起人的层面来讲,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如果增资的股东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的发起人要和没有完成出资义务的股东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公司债务,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发起人应当向认股人返还股款,同时应当承担认股人的利息损失。 3、
企业设立失败,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对于公司制企业,发起人承担以下责任:1、连带赔偿责任,设立费用及债务原则上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先前发生的与设立相关的费用及债务就失去了公司这一拟定的承担主体,只能改由实施设立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