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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
1、减刑的条件根据《刑法》第七十八专条第一款属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
减刑的条件是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重大立功表现等,经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减刑的限度是减刑后服刑人员服刑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原判刑罚的二分之一。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一)
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
没有这个规定。是从严把握,从严考核,从严执行。 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 针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
关于死缓犯限制减刑的条件,具体如下: 1、累犯限制减刑,累犯一般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由于累犯体现了较高的人身危险性,所以限制减刑;
首先应当明确的是,经济犯罪并非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具体罪名,而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是一种类罪。经济犯罪可以分为单位经济犯罪以及个人经济犯罪。包括货币类犯罪、危害金融机构管理秩序犯罪、危害信贷管理秩序犯罪以及危害期货管理犯罪、危害金融票证管理秩
对经济犯罪的犯罪分子的量刑,要根据其实际触犯的罪名,以及具体犯罪情节决定。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经济犯罪并非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具体罪名,而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每一个具体的罪名,有不同的量刑标准。因此,需要根据犯罪分子所采取的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