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由哪些构成?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由哪些构成?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由哪些构成?

2020-10-06 121
普法内容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本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4、客观方面是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满足以下条件会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1、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在主观上必须为直接故意; 3、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4、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2020-07-02 119
  • 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会被追究的责任有,一般犯罪情形,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的心态。

    2020-07-09 107
  • 如何确定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有哪些相关规定
    如何确定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有哪些相关规定

    确定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满足的条件分别是: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客观上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情形。

    2024-06-02 9
专业问答更多>>
  • 非法干涉婚姻自由罪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区别

    非法拘禁罪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区别:(1)如果以非法拘禁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被害人未向司法机关告发的,不宜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由于本法规定了告诉才处理的原则,在处理暴力干涉婚姻自

    2022-02-10 15,340
  • 无证犯罪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条件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刑法规定:一、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必须是被害人告诉才处理;二、造成被害人自杀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直接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依故意杀人罪处罚。 《刑法》第二

    2022-08-29 15,340
  • 哪些行为属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就是为了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其目的,有的是不准被害人与其所爱的人结婚;有的出于强迫被害人必须与某人结婚;有的是强迫被害人不得改嫁或者是不准离婚。犯罪的动机

    2022-07-15 15,340
  • 什么是干涉暴力婚姻自由罪

    1、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必须是被害人告诉才处理;2、造成被害人自杀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直接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依故意杀人罪处罚。《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

    2021-04-0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暴力抗法构成什么罪 01:05
    暴力抗法构成什么罪

    暴力抗法构成妨害公务罪。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一般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3,744 15,340
  • 哪些证据构成重婚罪 01:06
    哪些证据构成重婚罪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重婚罪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有配偶又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与其结婚的,在这种情况下,重婚双方的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记录都可以作为直接证据;另一种是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可以以证人证言、图片

    3,614 15,340
  • 涉外婚姻离婚方式有哪些 02:04
    涉外婚姻离婚方式有哪些

    涉外婚姻离婚方式有以下两种: 1、男女双方在中国登记结婚后,一方出国,另一方仍居住在国内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国外一方可以回国的,双方仍可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571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