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让见孩子的,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
1、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的情况下,并不代表不可以不让男方看望子女。根据《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探望子女是男方的权利,不可以拒绝。
离婚后对方不然看孩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自己行使探视权。 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法院已经判决了如何行使探视权的,或者起诉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让看孩子的,则享有探视权的这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后不让见孩子是违法的,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抚养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力。但如果是由于探望子女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的,会被法院中止探望的权利,在改掉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后,再次恢复探望的权利。如果
离婚之后,一方不让看望孩子的话,当事人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来说,最简便、而且成本最低的方式就是与对方进行沟通。在沟通的过程中,说明自己并不是想要抢回孩子的抚养权,而是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通过探望孩子,与孩子
离婚男方不配合转小孩户口的处理方式如下:持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联系办理迁移事宜,派出所会根据判决书,协助办理小孩的户口迁移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
双方离婚了女方不管孩子的处理办法如下: 1、看对方是否有孩子抚养权,如果有,就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如果没有,对方只要每月按时支付孩子抚养费即可; 2、女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