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股权质押贷款风险及该有什么风险防范
股权质押贷款风险及该有什么风险防范

股权质押贷款风险及该有什么风险防范

2021-02-21 106
普法内容
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就是股权价值的风险,若是股权的价值远远低于贷款的金额,而剩余部分则是属于普通的债权,要求偿还债务会更加困难,若是在破产程序中只能在最后一步被清偿。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汽车抵押贷款的风险及如何防范
    汽车抵押贷款的风险及如何防范

    1、借款人方面。一是信用风险。购车群体良莠不齐,可能混杂了一些有道德风险的人,由于主观赖账心理或当汽车价格下跌,低于购车者需还贷款金额时,购车者就可能做出理性违约行为,都可能使贷款面临风险。二是支付能力风险。自用车借款人因家庭收入降低而无法

    2024-06-10 15
  • 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有什么风险吗
    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有什么风险吗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股权质押有下列风险: 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股权设质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 2、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

    2021-02-10 573
  • 股权质押会产生什么风险
    股权质押会产生什么风险

    股权质押会产生下列风险: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股权设质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而股权价格波动的频率和幅度都远远大于传统用于担保的实物资产。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

    2021-03-31 162
专业问答更多>>
  • 银行有哪些措施防范股权质押风险

    按照《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押股权如果是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需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同意质押批准文件: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的国有股只限于为本单位及其全资

    2022-08-12 15,340
  • 仓单质押贷款的四类风险防范

    仓单质押业务的风险主要在开具仓单、资信审查、价值评估、质押物出库等过程当中产生。在出质企业的质押物入库到物流企业出具仓单以及质押物出库的过程中,由于物流企业是仓单的出具者,负有无条件根据仓单交付货物的

    2023-05-26 15,340
  • 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有什么风险吗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股权质押有下列风险: 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股权设质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

    2023-02-20 15,340
  • 质押股权比注销股权有什么风险

    股权质押也是一种融资方式,是以其股权为质押而建立的质押关系。股权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有一定的风险。那么股权质押的风险是什么呢?概况起来,主要有: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股权设质就像股权转让一样,

    2021-11-1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债权转让中的风险怎么防范 01:17
    债权转让中的风险怎么防范

    债权转让中的风险大致可通过以下几点来避免:第一,避免签订合同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转让合同,即避免转让过程中合同不合法等情况。第二,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几日内通知

    1,164 15,340
  • 如何防范倒签合同风险 01:16
    如何防范倒签合同风险

    防范倒签合同风险的措施如下: 1、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2、预先调查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3、仔细审查合同的基本条款; 4、注意合同的权利内容是否公平; 5、以及签字、盖章是否一致。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

    784 15,340
  • 股权众筹的风险 01:02
    股权众筹的风险

    股权众筹的风险:1、作为投资活动的显性风险;2、来自投资人的隐性风险;3、市场规模尚待开发;4、我国互联网金融基础仍显薄弱。在股权众筹的过程中,投资者审核、股权众筹与非法集资的界线划分、项目审核和推荐、资金流、募资的期限和及时性、金额、入资

    1,886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