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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生证和户口本上的名字不一样,就需要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两者是同一人。建议到孩子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相关证明,或者请求公安机关在孩子的户口本上“曾用名”一栏加上孩子在出生证上的名字予以证明。 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国启用新版《出生医
根据公安机关申请增加曾用名管理规定,凡公民申请增加户口簿曾用名的,须由公民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理由充分。理由充分是指申请人能提供曾经使用过需增加的曾用名的证明材料:本人申请报告(未满18周岁人员,由父母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供父母《结婚证》)
有影响。曾用名对个人来说,指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名字。中国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薄上登载的“曾用名”项目和户口迁移证上登载的“别名”项目均应填写为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户口簿的使用 一、居民户口
1,如果是“曾用名”、户口迁移项(何时何地,因何原因从何处迁入等)是会体现在新的户口本上,继续保留的; 2,如果是应原户口页登记失误(如民族等)变更的,是不会体现在户口本上的,但是会在派出所的个人户籍
1.不可以,曾用名是表明曾经使用过该名字,并已申请做了名字的变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
公民要求在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等户籍资料中增加曾用名的,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并提交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等级并正式使用过该姓名的证明,民警调查核实后经公安派出所所长核准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
不需要解决,也没有办法解决,如果曾用名信息记录有错误,户口本上的曾用名可以到公安局的户籍管理大厅去变更,但是不可以删除。它是我国户籍制度的一项重要记载信息。
户口本加曾用名最简单的方法:本人提出申请,凭相关有效证明,如单位人事部门档案记载,就读学校原始学籍档案记载等,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才予以上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曾用名对个人来说,指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
有两个户口违法。如果个人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通过非正常手段办理多个户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规定户籍工作人员,不能给已有户口的人办理另外一个户口。两个户口,需主动到公安机关撤销一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公民应当在经
户口本改名字麻烦不麻烦。按照法律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可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所以按照规定需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