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职工主动离职,单位是不是需要经济补偿呢
职工主动离职,单位是不是需要经济补偿呢

职工主动离职,单位是不是需要经济补偿呢

2024-05-07 11
普法内容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看情况。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的情形有:(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用人单位依照本法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十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n(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n(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n(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不好开展工作要离职,主动离职单位是否给予补偿呢?
    不好开展工作要离职,主动离职单位是否给予补偿呢?

    在公司工作十几年了,基本都算的上是老员工,认为只要离职就可以从公司获得补偿。其实补偿分两种情况,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前者是在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下才适用,标准为根据实际工作年限,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后者是劳动关系自然

    2024-06-25 7
  • 主动辞职是经济补偿还是劳动者可以离职?
    主动辞职是经济补偿还是劳动者可以离职?

    对于主动辞职的职工,一般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

    2020-07-12 141
  • 单位能以职工自动离职为由拒付经济补偿吗
    单位能以职工自动离职为由拒付经济补偿吗

    单位不能以职工自动离职为由拒付经济补偿,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2020-10-14 125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老员工主动辞职补偿多少 01:02
    老员工主动辞职补偿多少

    按照目前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规定,对于在单位工作多年的老员工,主动申请辞职的的,如果用人单位在没有违反劳动法的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只要员工提前30天通过书面申请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用人单位出现以下情况之

    1,276 15,340
  • 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01:03
    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如下: 1、在试用期间经过培训、学习仍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的,例如泄露了保密的内容; 3、存在严重的不可挽救的失职行为,给用工单位造成巨大损失; 4、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3,984 15,340
  • 职务侵占罪是经济犯罪吗 01:10
    职务侵占罪是经济犯罪吗

    职务侵犯罪是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经济管理制度,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职务犯罪就是其中的一种。而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696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