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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误把假毒品当做真毒品予以贩卖的,应以毒品犯罪未遂论。因为其所贩卖的毒品并非真毒品,不可能在社会上造成事实上的危害后果,不能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既遂。 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非以贩卖为目的所持有的毒品,比如祖传所得、接受赠与所得、或者通过违法犯
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非以贩卖为目的所持有的毒品,比如祖传所得、接受赠与所得、或者通过违法犯罪行为(盗、抢、骗等)所得等,如果行为人有贩卖行为,则依据毒品是否实际交付给对方,已经交付为既遂,未及交付为未遂。
走私毒品主要分为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输入毒品分为陆路输入与海路、空路输入。陆路输入应当越国境线、使毒品进入国内领域内的时刻为既遂标准。海路、空路输入毒品,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本国港口或航空器到达本国领土内时为既遂,否则为未遂。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构成犯罪。中国刑法总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犯罪形式的未遂规定,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成功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毒品进入运输状态后未到达行为人运输终点的情况,刑法理论界对运输毒品行为
我国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谓实行犯罪,就是实施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
对于误把假毒品当做真毒品予以贩卖的,应以毒品犯罪未遂论。因为其所贩卖的毒品并非真毒品,不可能在社会上造成事实上的危害后果,不能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既遂。 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非以贩卖为目的所持有的毒品,比
毒品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是按照毒品的数量给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认定非法持有毒品需要注意:持有毒品必须具有违法性。经过国家主管机关批准或者许可,为医疗、教学、科研的目的持有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不构成犯罪。违反了有关规定持有毒品,必须达到一定数量,才能构成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第(1)项的
强奸罪未遂的认定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2、行为人着手实施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实施了强奸妇女的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 3、行为人是年满十四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4、在主观
毒品犯罪有下面几个特征: 首先是罪名集中化。意思就是毒品犯罪大多为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与容留他人吸毒这三个罪名为主;其中,贩卖、运输毒品就占了百分之七十以上; 第二,毒品犯罪的主体成年轻化的趋势。根据统计得知,八零后的罪犯占80%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