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对工伤认定不服应该如何办?
对工伤认定不服应该如何办?

对工伤认定不服应该如何办?

2024-06-16 6
普法内容
据《关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20]123号)的规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执行;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那么我们可以知道对不予受理工伤认定通应当两种程序可以随便选择,而不必须经复议前置程序。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法律如何对工伤认定不服的
    法律如何对工伤认定不服的

    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再次提出鉴定申请,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该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再次提出鉴定申请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

    2021-12-07 32
  • 工伤认定决定如何送达?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怎么办?
    工伤认定决定如何送达?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怎么办?

    《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

    2024-06-22 37
  • 不服不予认定工伤诉状应该如何写呢?
    不服不予认定工伤诉状应该如何写呢?

    行政上诉状 上诉人:余某某,男,汉族,1978年11月11日出生,身份证号:3210021978111*****,住江苏省仪征市月塘乡兴月路。 被上诉人: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昆山市前进西路69号。法定代表人:孙某某(局长)

    2024-06-02 30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认定工伤不服补办工伤认定

    1、如果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在工伤保险待遇等方面与工伤保险机构及企业发生争议的,可以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023-09-02 15,340
  • 工伤鉴定不服该如何办,我对工伤鉴定的结果不服

    尊敬的客户:你在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下面可以看到,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22-09-03 15,340
  • 用人单位申请的工伤认定,员工对工伤认定不服要应该如何起诉

    据《》的规定,申请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

    2022-09-16 15,340
  • 工伤事故发生后,我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应该如何起诉

    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劳动部门作出的结论不服,应先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未经复议前置程序,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依法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2022-09-0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对法院判决不服应该如何信访 00:55
    对法院判决不服应该如何信访

    对法院判决不服的信访方式如下:可以通过网络信访信息系统进行信访、发电子邮箱或打投诉电话给相关部门,也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

    13,264 15,340
  • 如果对交警的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00:58
    如果对交警的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对交警的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三日内提出复核申请,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对交通事故进行复核审查,并且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复核结论,当事人在申请复核时,可以通过

    2,905 15,340
  • 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应该怎么样办 01:22
    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应该怎么样办

    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起诉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行政复议的规定有: 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对政府工作部

    155 15,340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