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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2、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3、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是否处于安全作业状态; 4、从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从业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建筑工程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者必须进行安全资格训练,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的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才能工作。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生产经营项目、出租场所的,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责任:(一)发包、出租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方、承租方;(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三)向承包方、承租方书面告知发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章第七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第七十九条危险物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不是强制的。该保险应属于商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但目前其还没有作为强制性保险的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针对高危行业开办的险
不强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单位是,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事故责任分析的依据是: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在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