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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权不同。产权车位一般是开发商出售给购房者的,该类车位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而人防车位是开发项目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建设的人民防空地下室,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产权是属于国家的。 2、买卖以及使用期不同。产权车位可以出售买卖
人防车位是地下人民防空工程中的停车位,其所有权归属国家尚未立法明确,人防车位能否交易,各地执行标准也不一样。但根据《人民防空法》第5条规定,人防车位平时由投资者进行管理、使用、收益。产权车位是开放商根据规划建设具有所有权并进行产权登记的车位
当然不可以,人防车位顾名思义是占用人防用地的车位,从法律角度来说开发商是没有出售权利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地下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归国家,无论业主还是开发商都没有权利进行买卖,不过可以按照租赁的形式使用,租期上限是20年。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
它们之间的差异在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使用目的各异。产权车位系由开发企业向购房业主提供销售,业主购买后将在法律上完全拥有此种车位的所有权,并有权选择将其出租。 人防车位,这是在战时为了确保人群能够得到
地下停车位是人防工程开发商不能卖,具体原因如下:1、人防设施和车位的产权不属于开发商和个人,而是属于国家;2、人防车位不可办理产权证,不得进行买卖,但是可以进行租赁;3、需要人防部门的许可之后才能租赁
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有以下两点区别: 第一,用途不同。人防车位一般适用于一些人防工程,是指为了保障战乱时期人员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位于地下的防护建筑,是国家强制要求配套的建筑,禁止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无过当防卫和正当防卫的区别在于: 1、无过当防卫属于正当防卫,两者其实属于同一范畴。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无过当防卫,是以正当防卫为前提的。判定无过当防卫时,也应当遵循防卫中当事人关于防卫目的、方式方法、起因、时间、限度
赠与与继承的主要区别在于,赠与法律关系可以发生在任何人之间,而继承的法律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人之间。因此,二者的产生基础有所不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能够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包括了法定继承人以及遗嘱继承人。这里所说的法定继承人主要是指,
分包与转包的区别 分包是指工程承包方将自己承接的工程分成几部分转包给第三方。转包是指承包方将自己承接的整个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分包和转包的共同点是:分包和转包都不直接与工程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而直接与工程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不同点是:分包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