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银行不封卡就能用,法院不会执行信用卡的钱,因为那不是你的钱,那是国家的钱,不过你只要被执行,银行应该很快会封卡。
一般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话,信用卡是无法使用了,会被冻结停用。
在银行停用信用卡之前,是可以继续正常使用信用卡的。
一、老赖不还钱怎么办
1、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债务人借钱不还,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依旧置若罔闻,拒不还钱。此时,债权人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并申请
强制执行,假如债务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但前提是,在执行期间,债权人需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而不还钱的有力证据。
2、信用卡恶意透支
法律规定:信用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假如持卡人恶意透支额度超过1万元,将被认定为“数额较大”,一旦银行向法院起诉,将会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3、借钱不还型诈骗
“借钱不还”型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比如:借款人以经济困难为由,利用他人的信任,骗取他人钱财,这种以借贷之名,行诈骗之实的行为应当被定性为
诈骗罪。
二、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三、失信被执行人将有以下限制:
(一)任职资格限制
1、例如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被限制,评优评奖被限制,并且不得参与被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会候选人等;
2、限制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预备转正以及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
3、限制其任职高级管理人员等职位,或免去其职务;
4、限制其登记或备案为社会组织负责人;
5、限制其担任银行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视、高级管理人员;
(二)准入资格限制:将房地产、建筑企业不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况,记入房地产和建筑市场信用档案,向社会被露有关信息,对其
企业资质作出限制。
(三)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
1、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政府补员占资金和
社会保障资金支持。
2、在审批投资、进出口、科技等政策支持的申请时,查询相关机构及其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其享受该政策的审慎性参考。
(四)从事特定行业或项日限制
1、将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作为设立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参股、收购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批的审慎性参考。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
2、对失信被执行人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从严审核,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3、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作为发起设立社会组织审批登记的参考,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发起设立社会组织。
4、相关部门协助人民法院查询
政府采购项日信息;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入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
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