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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法律上,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彩礼归男方: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述第二、三项条件,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而三金归合同中未违约的一方所有。
“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那么,同居保证金属于彩
关于退还彩礼时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
判断彩礼的方式是: 1、给付彩礼必须是本地区确实存在的结婚前的习俗; 2、给付财物是否以缔结婚姻为目的; 3、给付财物的价值大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
已结婚两年,应感情不睦导致诉讼离婚,不具备彩礼返还条件。彩礼返还的原则是:“对于双方没有结婚的,应当返还彩礼。已经结婚又离婚的,原则上彩礼不再返还。”对于登记结婚之后,仍需返还的最高院在《关于适用〈中
彩礼钱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1、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2、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
所谓的彩礼,是想要通过结婚的男女双方确立婚约,根据当地风俗习惯,由男方给付女方或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物。一般包括礼金或首饰等较为贵重的物品,作为婚约或婚约成立的标志和目的。离婚时,关于彩礼的判决,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一方已经给予另一方彩礼,
聘礼和彩礼的区别包括: 概念方面的不同。 1聘礼,即在男方下聘时赠送给女方的礼物,相对彩礼会比较轻一些;有些地方,女方会根据聘礼的多少选择女婿,而彩礼是男女双方结婚的时候,男方送给女方较厚重的钱或其它礼物。 2用途方面的差异。 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