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供应血液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供应血液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供应血液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2024-05-31 12
普法内容
供应血液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主观上是过失;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安全;客观上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n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如何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如何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要件如下:主体为特殊主体需要具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这一身份;主观上为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血液管理制度;客观方面实施了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

    2024-05-15 17
  • 涉嫌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犯罪的相关要素有哪些
    涉嫌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犯罪的相关要素有哪些

    犯罪行为满足以下要素的,会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1、本罪的主体为专门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上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

    2020-07-10 114
  • 供应血液制品罪犯罪基准刑是什么规定
    供应血液制品罪犯罪基准刑是什么规定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量刑规定为,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2020-10-09 87
专业问答更多>>
  • 是否构成造成供应血液血液制品事故的犯罪根据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检查、操作

    2021-10-09 15,340
  • 哪些犯罪构成供血事故罪

    供应血液事故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2、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是特殊主体

    2022-06-04 15,340
  • 如何确定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确定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满足的条件有: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上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

    2023-12-01 15,340
  • 非法供应血液的构成刑事犯罪吗?

    犯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严重,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的行

    2023-08-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条件有哪些 01:07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条件有: 1、构成本罪的主体一般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为身体权,即自然人的、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如:用器

    1,523 15,340
  •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 01:35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龄达16周岁并且具备了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寻衅滋事罪的主体。 2、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主要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

    1,167 15,340
  • 寻事滋事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01:09
    寻事滋事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寻事滋事罪的构成条件有: 1、行为上。行为人的行为方式和手段,对受害人构成一定程度上的危害结果。寻事滋事是指行为人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2、结果上。行为人的行

    1,898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