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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并不完全属于共同财产,分割时需要做区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是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分割,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的军人的自主择业费是夫妻共同
如果离婚时军人一方还没有转业或复员时,另一方只享有对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期待 权,只有等将来军人复员或转业时,其原配偶另一方方可请求分割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费用。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
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并不完全属于共同财产,分割时需要做区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是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
离婚纠纷专业安置费的分割方有以下几种方式: 1、离婚后的拆迁安置补偿款要由双方先进行协商分割; 2、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办法就拆迁安置补偿款达成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进行判决。在离婚诉
要确定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分割原则,首先需要确定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采取的是共债共签原则。只有双方共同签署或者事后确认的债务,才是夫妻共同债务。除此之外,其他债务都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
我国的法律在军人和非军人离婚孩子抚养的问题上,没有作出特别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军人离婚之后